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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史类与理工类高中起点专业不可互报
2. 高中起点升本科者,可同时兼报同文化课考试科目的专科(高职)专业
3. 公安类、医学及中医药类专业间不得互报,但公安类可兼报文史类专科,中医药类及西医类可兼报理工类专科
4.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明确填写在对应志愿栏内
5.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史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理工类
6. 专升本报考仅限于统考科目相同的专业间兼报
具体填报规则如下:
- 高中起点考生:在艺术、体育类(首批录取)可选两所志愿学校,每校限一专业;在本科非艺术体育类(二批)及高职(高专)非艺术体育类(三批)中,均可选两所学校,其中三批每校可选两专业
- 专升本考生:可报两所志愿学校,每校限两专业
此外,报考时须明确是否接受调剂,若同意,可选择“相近学习形式、相近专业、就近院校”等选项。高职(高专)与专升本专业的兼报同样受限于统考科目的一致性,且高起本考生有资格兼报高职(高专)。艺术类与文史类、体育类与理工类之间的兼报政策也再次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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