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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考的录取机制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具体而言,凡符合成人高校招生资格条件,且统考总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投档线的考生,其最终录取与否及专业分配,由招生院校依据“高分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决定。对于艺术及体育类专业考生,除需文化统考成绩满足最低控制线外,原则上还需参考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任何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均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在录取过程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的录取名单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与规范性。一旦发现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省招考办将及时予以纠正,以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与招生工作的透明性。这一机制旨在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成人高考录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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