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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录取阶段**(涵盖专升本及高起本):
1. **本科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结合其志愿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及专业,同时,未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将被退回
2. **本科征求志愿录取**:针对初次未录满的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再次依据征求志愿及投档原则,从高分至低分投档。高校评估后决定录取与否及专业,未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样被退回。若仍有空额,院校可按规定实施政策性降分录取
**专科录取阶段**:
1. **专科平行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志愿顺序”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投放至各院校,由高校在计划范围内决定录取及专业分配,未录取者档案返回
2. **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针对专科平行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设定的科目录取标准,对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高校在计划内自主设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并及时处理未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退回事宜
整个录取流程确保了公平性、透明度和高效性,旨在为广大成人考生提供公正的竞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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