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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及主考学校: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停考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及英语(专科)四个自学考试专业
为确保平稳过渡,自上述日期起,将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此四个专业。同时,为已报名考生提供缓冲,我省定于2024年组织一次周期考试作为过渡安排。考试结束后,所有遗留问题将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自2026年起,对于上述停考专业,我省将不再颁发任何毕业证书。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及时、准确地将此信息传达给所有考生,并做好后续解释、引导及善后工作,确保停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和社会稳定
请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等)及主考学校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停考专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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