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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如何申请公共课免考?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免考要求是: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或是学分≤原所学课程的考试。
2、想要申请自考公共课免考,需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之后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审批过关之后才属于真正免考。
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浙江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登记: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并在每年5月中旬、11月中旬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请登记”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考生应对网上登记信息和后续现场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现场提交材料与当地自考机构受理毕业登记申请同步进行。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考登记表》(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对各设区市上报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选择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各地上报的免考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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